逆时光

【Batfamily】《No Love In Gotham》【上篇】

荒士:

*第一人称旅者视角【我】来自中国,目前徒步旅行至哥谭√


*时间线错乱,故事框架建立于蝙蝠家重大事件基本发生完毕后√


*cp无,Batfamily亲情向,微量【我】→杰森√


*新人刚入坑,ooc有,求轻喷√


*因为剧情缘故分为上下两篇√


*感谢我家 @Gili !谢谢指导!!


*本篇【上篇】字数共计3.2w+内容过长,提前敬告各位读者,如您能阅读至最后,在下不胜荣幸。


  


 


Ready?


  


Go↓


  


 


  


No Love In Gotham


  


【上】


  




0.


  


永远不要在哥谭人面前提起爱这个字眼。他告诉我,哥谭是不存在爱的。他说没有人会爱上这样一座犯罪之城。哪怕那个人是蝙蝠侠。他指指穹顶之下明亮的蝙蝠灯问,知道为什么蝙蝠会投影在天上吗?顿了顿,又自言自语着回答:因为那是离哥谭最远的地方。


 


 


远渡重洋前就听闻太平洋彼岸与家乡的习俗截然不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热衷于亲吻拥抱,擅长用一切肢体接触来表达情绪,也包括爱。然而常年笼罩在阴云之下的哥谭却与这片土地上的其他城镇相差甚远。或许是身为外来者的缘故,我很难理解这个城市潜藏在黑夜中的文化。就像此时此刻我无法理解身边这位如同殉道者般,将自己的一切都无私奉献给这座城市的义警中的一员,为何要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与爱无关。


 


我问他为什么,如果不是因为爱,那你们是因为什么而守护这座城市?


 


因为恨。他借着夜空中蝙蝠灯那“人造月亮”的光芒看向我,红色头盔的边缘映出一层冷光。他说爱是冲动的偏颇的过激的,只有恨是长久的清晰的明确的。甚至还向我举例,传唱至今的歌剧和小说里,那些选择复仇的角色中,半路放弃的极少极少。


 


我惊异于他的博学多识,同时又质疑说,难道蝙蝠侠也是如此吗?


 


他不可否置地点头,然后在我尚未问出下个问题的时候补充说,我也恨他。


 


 


从踏上哥谭的街道起,我不懂这个城市已久,自然不可能仅凭一两句话就理解一个哥谭人话语中的深意。更何况那时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的关系,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已经刻在了同一块腓尼基石上。他尚未准许我进入他的回忆,我也尚未将他刻在我的生命里。彼时哥谭零点三十分的夜晚里,两个漂泊的浪子在小巷的阴翳里闲聊着打发时间,评价着关乎家乡的种种,最后落脚在爱上。


 


我想去反驳他,只有爱能让一个人拥有付出一切也要守护某样物品某个人的力量。但转念发觉他没有否认爱,他只是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源于恨而不是爱。恰好临街传来求救的声音,他拿出双枪隐入夜色。我听着枪声划破凝重如墨的黑暗,片刻后他回到这里,叹息手套上沾了零星的污血。见到如此种种,我愈发不解。承认自己的爱对你来说究竟有多么困难?


 


那不是爱。他解释说。或许我在很久以前爱过,但是不是现在了。这座城市教会了我不要去爱任何一个人。爱会让人受伤,但恨不会。


 


 


可是恨会伤害其他人。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含蓄地表达了对他过于狠绝的行事作风的抗议。


 


我们活着何时不是在互相伤害?他凑近一步,环绕周身的血腥火药的气息扑面而来。他说生命与生命的交集本就是在互相争夺生存资源中触发的际遇。它复杂得有如神迹,却又给人平添烦恼。神爱世人所以让人与人相遇,神不会因为爱而受伤,但人不行。他说我们不是神,至少在哥谭没有哪个人可以自称为神,就算是大都会的氪星之子和天堂岛的女战神也不行。哥谭是属于哥谭人的,而哥谭人没有神也不信神。所以哥谭人只有恨,他们从不说爱。


 


那天晚上他在巷口同我道别,然后跨上停在街角的摩托,一路疾驰,驶入哥谭昏暗的黎明中。


 


临别前他告诫我说,千万不要对哥谭怀抱爱。


  


因为,哥谭无爱。


 


 


 


 


1.


 


哥谭是没有白昼与黑夜之分的城市,初来乍到时这里过于阴沉的天气让我一度以为自己身处噩梦中心,而这则为它本身居高不下的犯罪率提供了很好的解释。考虑到哥谭的不安定因素太多,我放弃了融入这座城市体验哥谭人生活的念头,随身的旅行日记上也透露了这方面的想法,打算住上几天就动身离开。直到我遇见了杰森。此后我在哥谭居住的时间被一再更改推迟,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因为想更了解哥谭人的生活还是杰森的生活,才一再打破自己的规矩,可能有人觉得二者没有区别,但我知道这其中的差池三言两语是解释不清的。


  


我和他的相遇算不上多么美好浪漫,却也足够惊心动魄。在被杰森一脚踢掉歹徒抵在我脑后的手枪时,我并不知道面前的青年正是这座城市的黑帮老大,同时也是这座城市最伟大的义警的养子。在尚不知哥谭水深几何的情况下,我提出请他去餐厅吃顿饭以示感谢。他上下打量了我这个异乡人几眼后点点头表示同意。


 


在哥谭暂住的几天我极少接触当地人,就连蝙蝠侠和罗宾的名号也鲜有耳闻。我一方面踌躇于是否要进一步接触哥谭人来完善我对这个城市的印象,一方面惧怕缺失安全感的问话容易遭来劫难。杰森是我真正意义上接触的第一个哥谭人。在问及他的身手为何如此之好时,他说因为这里是哥谭。言外之意便是我生在这里活在这里,镌刻在我身上的印记都是这座城市的馈赠。我发出一声感叹,将桌上的炸鸡块向他的方向推了推,开始同他探求关于哥谭的种种。他起初先是警惕的,但在我将自己的旅行日记交给他后便显出了极大的兴趣。看得出外面世界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富有魅力的,其程度绝不逊色于土生土长的哥谭人对哥谭的固执守护。


 


我们做了一个交换。字面意思上的交换。他用自己二十多年关乎哥谭的记忆同我交换外面世界的生活印记。那天我们聊了很久,直到天色已晚,他说自己要去工作。我没有多问,将本子和笔推到他面前,向他索要一串地址和一个号码,以便下次登门拜访。我看到他拿着笔迟疑了片刻,但最后还是在我的日记本上留下了几行潇洒的连体英文。


 


后来他曾问起自己写下的占据了半张纸页的讯息是否影响了我旅行日记排版的美观,毕竟我将日记借给他阅读的那段时间,他发觉在这些方方框框的文字中没有任何外来入侵的现象,除了他的笔迹。而那时我们已经熟识,被问到这个问题时我正坐在他其中一个安全屋基地里和他一起吃着辣热狗。我低头思考了十几秒,同时把嘴里刚咬下的一口热狗咽下去,然后解释说大概是因为哥谭很特别,而你也是很特别的。我很好奇,想要更进一步了解你和你的生活,于是就这样做了。


 


其实那算不上是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我那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合适,于是说出了心里的真实想法。杰森默默无言了一阵,用拇指抹掉嘴角沾着的辣酱然后送进嘴里,任由刺激味蕾的酱料攻击他的舌头。我在过于安静的氛围里慢慢放下了手里的食物,大脑则开始飞速运转自己是不是触及了他不该触碰的底线,但随即便听到一声低笑和一句,你赢了。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哥谭的夜晚走夜路回家。在得知哥谭的夜晚有义警蝙蝠侠守护后,尤其是看到天空中已经亮起了蝙蝠灯,我胆子大了很多,便委婉拒绝了杰森送我回旅店的提议,并为自己耽误了对方的工作时间而致歉。况且一个人徒步旅行至今,自我防护意识终归是有的,而且我认为自己的运气不会差到一天遭遇两场抢劫。于是他没有强求,只说遇到危险你就扯开嗓子叫救命,肯定会没事的。我开玩笑说现在喊救命的话,蝙蝠侠过来发现我谎报假警,会不会一拳打死我。


 


你不一定会死。但我会。杰森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着,但我总觉得他的目光越过了我,看向了我的身后。于是我转过身,却发现身后的街道空无一人。我感慨自己太过敏感,但再回头时杰森也不见了踪影。我在冷风中环顾四周,最后郁郁地接受了对方不辞而别的事实,回到旅店。


 


次日我按照地址寻到他的住处时,却发现房门已被撞开,门锁形同虚设。我急忙迈步进去,见杰森正收拾着屋子,嘴里骂骂咧咧说着不干净的脏话。他回头冲我打了个招呼,顺便一脚把一个黑色的物体从地上踢到床下,动作快得让我没有看清它的形状。杰森拍拍千疮百孔的沙发,示意我先坐。


 


我来收拾就好。他解释说,过会儿我们换个地方再聊。于是我战战兢兢地坐下,尽量让自己忽略墙壁上挂着的将掉未掉的匕首和枪械。我小声问他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杰森烦躁地挠挠头说,就是昨天那个劫匪来报仇,不过现在他已经被送进局子了。我一边自责都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导致他被牵连,一边急急地追问他有没有受伤。杰森停下手里正在打包的衣服挑眉看了我一眼,说我要是受伤了你现在还能在这里见到我吗?语调里是不加掩饰的狂妄。


 


我想象着医院消毒水的气息,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涌入肺里的空气虽说带着些许哥谭的阴霾,可依旧是干净的。因此心中不免有些庆幸。但在看到杰森将他储备的血袋从坏了一半的冰柜里清理出来时,我诧异地指着那些装着鲜红液体的透明袋子结结巴巴地询问你怎么还准备这个?然而话未说完我便告诉自己这里是哥谭是哥谭,与此同时还不忘抱住脑袋暗骂自己的愚笨。杰森见状好笑地拍拍我的肩膀,青年宽厚的手掌布满细小的伤疤。他让我帮他拿着换洗衣物的袋子,自己则扛起打包好的行李先一步下了楼。


 


杰森带我避开了车来车往的城市主干街道,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或许行进路线就是如此。我们穿行在偏僻的小巷间,七拐八拐最后在两个街区外的一栋居民楼里找到了他的第二个暂住处。从那时起我便对这座城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这里与其说好人一生平安,倒不如说恶人多遭天谴,想要在这样一座危机四伏的城市里生活下去着实困难,尤其是连住处都要多备几个。好在白天的治安比晚上好些,一路上我们没遇到什么麻烦,除了我盯着杰森手里的大型包裹不知问了他多少次你需不需要休息一下,最终在他快要一视同仁地给亚洲人打上话唠标签的时候住了嘴。


 


进屋后杰森简单地收拾了东西就把自己扔进沙发里。成年男子健硕的身躯将那张小小的单人沙发压得塌陷下去。在我犹豫着问出“你遇到困难时蝙蝠侠先生有来帮忙吗”问题时,杰森明显呛了一下,他咳了两声舒缓不稳的气息,然后告诉我他不需要向那个人求救,他自己就可以解决这种麻烦。


 


我隐约察觉出杰森对于蝙蝠侠的某种不同于其他哥谭市民的感情,但尚不知晓这份感情应该归为哪一类。一开始我将其归类为某种无名的厌恶,可很快便发觉这有失偏颇。杰森并不厌恶我提起那个人的名字,他对于蝙蝠侠怀有一种更复杂的感情。在我之后的提问中,他一边否认着蝙蝠侠的某些行事方式,一边又向我讲述那个人曾经的某些光辉事迹。他在鄙夷和尊敬间来回转换,自如又疲惫。我咬着笔杆听着他的讲述,含糊地嘀咕了一声我总算理解又爱又恨是个什么意思了。结果他突然从沙发里拔出身体,对我说,在哥谭永远不要提及那个词汇。而且他从未爱过那位值得尊敬的义警先生。


 


我问为什么。


 


杰森看了看墙角摆放的一个车辆轮胎。那不是一个崭新的备用轮胎,橡胶上有不少磨损,螺帽孔的边缘隐隐能看出一两道划痕,比起从商店买的这种理由,从一辆车上强行卸下的解释可能更贴切。


 


哥谭是不存在爱的。他说。爱会让人受伤,让人粉身碎骨。哥谭人从不会将爱挂在嘴边,或者放在心上。


 


我感到困惑。既然不爱,为什么你不离开这座城市?


 


就算离开了,我能去哪儿?杰森反问我。他说况且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如果真的走到阳光下,也一定会被温暖的光灼伤。


 


他比了个打枪的手势向我解释说,生活在哥谭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局子里留有案底。当然哥谭的义警们除外。他倒不是建议我去干些盗窃之类的犯罪事情,也没说去局子里待上几天会更容易融入这个城市。我听得出杰森在劝我与哥谭保持距离,而且是需要达到近乎冷眼旁观漠不关己的绝对安全的距离。他一再暗示这里终究不是适合我的地方。这里是哥谭人的哥谭,而哥谭人是不谈爱的。怀抱爱的人迟早会被这座城市摧毁掩埋,最后变成郊外公墓里的一员。换句话说那些死去的人们是因为他们应该活在天堂而非地狱,所以上帝将他们带离了地狱。而哥谭是地狱在人间的缩影。


 


杰森在驱逐我。这或许是哥谭人对于外来者的保护。我隐隐明白,但是没有说出口。我还没有同他分享我的旅行日记,这是当初约定好的。违约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如今他告诉了我关于他的事情,那么我理应也该告诉他关于我的种种。然而我需要留下来的理由,并且足以说服他。于是我问他,那么蝙蝠侠呢?哦,还有罗宾。他们身为哥谭的义警,也没想过离开吗?


 


如果他,或者他们离开,那么哥谭将不复存在。杰森摇了摇头。他平静地平淡地甚至是冷漠地告诉我,这座城市是建设在牺牲之上的,而且必须是他们的牺牲之上的。


 


当然那或许称不上牺牲,而是同归于尽。蝙蝠侠不是哥谭需要的英雄,他是哥谭应得的。哥谭夺走了他的爱,就必须要面对来自义警的复仇。在你看来蝙蝠侠是正义的化身,可实际上他只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抵抗哥谭的法则。被哥谭所伤便要报复回来,如此的恶性循环将他们逼上了绝路。殊不知这座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在等着他们坠落的一天。杰森直视着我的眼睛,将话题再次拉回先前他一再强调的那句话上。他说哥谭不需要爱。它也不值得被爱。这是哥谭永恒不变的真理。


 


我为这番言论感到震惊,握着笔的手长久停留在纸页上,笔尖晕开大片墨迹。我嗫嚅着动了动嘴唇,想试着告诉他,或许不是哥谭的所有人都热衷于落井下石,他们其实也感激蝙蝠侠的所作所为,请不要妄断地评判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但声音却随着下一次呼吸而咽进肚里。我到底不是一个哥谭人。我的家乡在美洲大陆的彼端,中间隔了一片太平洋的距离。我因为自己生长的地方是安定的和平的,人们是善良的友好的,我以个人的亲身经历和待人接物的方式去评判他对于哥谭人的看法,就如同杰森以他的处事标准去推断哥谭的每个人一样,这是失了公正的。同样怀抱偏颇看法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劝慰他,去证明哥谭人仍然心怀善意呢?


 


于是我终于记起自己只是一名旅行者,是哥谭历史中的过客。我只需要记录,而不是将个人情感施加在杰森告知我的一切上,哪怕我发自内心地想要否认哥谭的一切不公与黑暗,也不过是自作多情。我与哥谭无关,一如我与先前走过的城市无关。于一个城市暂住的时候,那座城市会包容我,接纳我,但事实上我依旧是独立的个体,我会远走高飞,只留给它们一个背着行囊的背影。我会用旅行日记记录自己的行踪,会珍藏各个城市留给我的美好记忆,但我不会被它们改变。因为那些城市终归不是将现在的我塑造出来的家乡,因为我只是在了解它们而不是归顺它们。


 


因为我从未真正意义上将一个城市的一切放在心上。


 


身为过客,一切理应如此。


 


但当我结束同杰森的交流,到附近的餐厅打包了一份简餐后,抬起头看见天空中亮起的蝙蝠灯,我仍会质疑他告知我的哥谭法则。


 


所谓的复仇或许只是一种噱头。我相信蝙蝠侠应该是爱着这座城市的。只要有人爱着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就是有爱的。


 


而能生活在一座被人爱着的城市里,这何其幸运。


 


 


 


 




2.


 


我开始习惯哥谭的夜晚,说不清是听闻蝙蝠侠的守护还是相信杰森所说的故事,我越来越热衷在路灯的指引下行走于这个城市。尽管不能走尽它的每一寸土地。夜晚九点五十分的小巷,无光而安静。驻足停留时,受惊的野猫碰倒了垃圾箱上摆放的空瓶,于是玻璃制品与地面清脆的磕碰声,乒乒乓乓,滚珠般滑进夜色里。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我又同杰森见了几面,有时是在他的家里,有时是在街边的快餐店。我和他看上去像是朋友,可那或许是我单方面的认为,事实上我们彼此间的距离若即若离又藕断丝连。我感觉到杰森在不遗余力地向我展示哥谭的种种黑暗,他刻意地营造疏远的氛围,用各种方式来推开我,让我远离这座城市,也远离他。但强烈的求知欲又让他愿意为了学习来自我家乡的复杂方格字和旅行日记上记录的异域风情,而一再延长我们交流的时间。以至于我在后来的回忆录中写到,那种感觉就好像我们是站在弹簧的两端,试图靠近的同时又因着彼此的意志而被推开到远处。哪怕现实中的我们并肩站在一起,可心也是远的。


 


我本以为杰森这样矛盾的行为会成为我了解哥谭的阻碍,但之后的事实证明,真正造成阻碍的不是他,而是我对哥谭法则的抵抗。


 


用杰森的话来说,我是怀抱着过于单纯的善和爱的超级白痴。无论怎样警告,都不明白在哥谭动用这种感情的危险。愚蠢如我,居然会天真地为假扮乞讨者的人买上一块面包,或将装作迷路实际上是为了拐骗女孩的幼童送回他们的父母身边。最记忆犹新的证据则是他曾被我当做导航器,生拉硬拽着跑了我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的两个街区,只为帮一个四五岁的走失孩子找到他的父亲。最后事情收尾时,他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边,抱臂看着我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感谢。等男人带着孩子离开后他转身毫不客气地嘲讽我说,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自己为何如此乐于助人,尤其是在哥谭。而我不慌不忙地说,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会救下我?在哥谭也要助人这种事情明明是你教给我。杰森被我噎了一下自然有些气恼,“F”开头的单词在嘴边转了一圈最后化成气音呼出,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回应说当初帮你是因为你对我来说没威胁,顺水推舟赚个人情债的机会不要白不要。


 


那时我忽略了他话语中的暗示,忘记了量力而行是助人为乐最重要的前提。如果说我能真正地将杰森的警告放在心上,那么或许我在选择帮助他人的时候会更加小心,或许就不会让他的预言应验。但事实则是我的善良因为受助者的道谢而愈发泛滥,同时也为犯罪者提供了机会。于是哥谭以我的爱绑架了我。上一秒还拿着面包向我道谢的流浪者,下一秒就将匕首抵在了我的脖颈。在被蒙上眼睛捆住手脚扔上运输货车的时候,我破天荒地开始想念自己先前拥有却未曾珍视的一切。


 


大概人的天性使得他们永远都只会在失去后学会珍惜,以至于记忆里杰森刻薄的嘲讽在那个黑暗的夜晚都变得温暖起来。我终于明白他所坚称的哥谭无爱为何能成为法则,也终于明白为何先前的旅行一路顺风如今却在哥谭频遭厄运。一座城市之所以能包容我,大抵是因为我不曾与之对抗。过去途经的那些城市,人们怀抱希望,宣扬爱的主旋律。因此城市本身的治安良好,恶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极低,与哥谭相差甚远。回顾自己曾有的那些天真想法,忽觉自己太过不自量力。躺在颠簸不断的集装箱里,我咬牙暗暗发誓,等回去一定听从杰森的劝告,学会顺从哥谭的意志,而不是与之为敌。


 


但是还能回得去吗?


 


一个念头颇为无辜地冒出来。我咽了口唾液,感到喉咙正一点点变得肿胀。眼罩湿了一圈。


 


不,不能坐以待毙。我试着蜷起身子,想将绑在背后的手经体侧绕至前方,但来来回回尝试多次均以失败告终。我躺在地上喘息,暗自腹诽电视上教的方法都是骗人的。下一秒货车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我因惯性后背撞到侧壁,集装箱受到冲击发出一声闷响。


 


嘿,我记得现在还没到布鲁德海文规定的进货时间吧?陌生男人的声音隔着集装箱的金属侧壁传来。海关警察,缉毒警察,或者只是辖区片警?我揣测着拦路者的身份,同时又默默祈祷。上帝啊,这可能是我唯一的逃出生天的机会。SOS的摩尔斯电码是什么敲击频率来着?


 


然而和复杂烦乱得像一堆稻草和一卷头发缠绵悱恻做了有机结合的思考相反,现实中我在听到拦路者的声音后就开始不顾一切地踢打集装箱的侧壁,直到集装箱的箱门吱嘎一声被打开,我下意识地僵住了自己的动作。


 


这位小姐,你还好吗?青年男子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耳边响起,随即捆在身上的绳索干脆利落地断开。他摘掉我脸上的眼罩,又在我想要睁开眼的时候将手掌温柔地覆在上面。请过一会儿再睁开。他说。长时间处于黑暗中的眼睛,是不能一下子接受灯光的。


 


我在他的搀扶下离开了集装箱,然后依着他的引导适应光线。视野清晰后,借着昏黄的路灯光,我看到他脸上戴着的多米诺骨牌面具,还有与面具同色的天蓝色眼眸。与杰森不同,这位年轻的男士没有明显的健硕的肌肉,黑蓝相间的紧身衣包裹下的躯体匀称而富有流线美。我想大概除哥谭以外,其他城市也有蒙面的义警。而此时此刻我的面前刚好站着一位。运气还算不错。我感激涕零地向他道谢并询问了他的名字。青年优雅地回答说叫我夜翼就好,随后抬起手,绅士地替我理好乱糟糟的头发。


 


这时街道上空响起我手机的来电铃声,我伸手探入口袋,空荡荡的触感提醒了我手机已被绑架者收缴的事实。在铃声结束的前一秒,夜翼从倒地的罪犯身上搜出了我的手机,递给我的时候他抱歉地说手机屏幕碎了可能无法使用。我摆摆手表示请他不要放在心上,毕竟生命远比一部手机重要。


 


然后我被屏幕上显示的三通未接来电吸引了注意力。


 


是杰森打来的。


 


以往杰森从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这三通电话真是创造了历史新高。我在息屏前快速看了眼日期,惊讶地发现从被绑架到获救已经过去了一天多的时间,而昨天我本来和杰森约好,要讲述我在中心城的所见所闻。


 


哦这太糟了。我急得简直要哭出来。违约对我来说是大忌。我痛恨自己的单纯也痛恨挑错时间的劫匪。我喃喃自语着杰森会不会生气,现在道歉是否来得及之类的句子,手上戳着屏幕碎裂的手机,却再没见它亮起。


 


恕我冒昧,小姐,请问你刚刚是不是提到了……杰森?


 


听到夜翼先生的问话,我愣了一下,随即一把拉住自己的救命恩人的手,急急地问能不能把您的手机借我用一下,我需要打电话和我的朋友道歉!他和您一样是我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是我在哥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拜托了!


 


这当然没有问题。夜翼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犹豫着掏出了手机。但是小姐,您的朋友是不是叫杰森·陶德?


 


是啊,怎么了吗?我点点头,然后猛然发现了什么,更加用力地握住了他的手和他的手机。夜翼先生既然你们认识那就太好了!您到时候能不能帮我作证我无法赴约是因为我被绑架了,我真的不是故意错过见面时间的!


 


或许是我被焦急的心绪冲昏头脑的样子有点好笑,我看到夜翼先生轻轻扬起嘴角的弧度。他打开手机找到了通讯录里杰森的号码,按下通话键。我在旁边满怀期待地等待电话接通的时候,然而夜翼先生慢慢压下的眉峰昭示了不怎么好的消息。我真正听到手机里传出该号为空的提示音时,夜翼先生正暗暗骂了一句小翅膀,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拉黑就算了,居然换号之类的斥责,可惜我没有完全听清。自我怀疑英语水平或许需要进一步提升时,这时身边的义警先生转过头来问我你是怎么联系他的。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在拿到手机的时候不小心看到刚刚这次通话记录的联系人昵称居然是叛逆的小翅膀。说真的这种称呼难道不是什么杀马特风格的网名吗?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将号码输入。按下通话键的时候夜翼先生探头低声感叹了一句你怎么会记住他的电话,我若有所思地停下手里的动作回答说,好像打电话的次数多了就记住了吧。全然没有想过这句话究竟有多容易引起误会。


 


电话接通的时候杰森烦躁的情绪隔着几万米无线电的距离都听得真切。我急急忙忙向他道歉说我不是故意违约的并对天发誓回到哥谭以后一定听他的劝告。杰森没好气地问你怎么突然变乖了,在得到我被绑架而现在刚获救的消息时电话那端静了两秒,随即我听见他一扫先前的轻浮,沉声问我现在在哪里。


 


好、好像是布鲁德海文?我看着夜翼先生冲我做的口型报上地名,而后在杰森新一轮的沉默中急急地解释说自己没有受伤,是夜翼先生救了我,我现在借了他的手机给你打电话。


 


麻烦你让那位尊·敬·的·夜·翼·先·生接电话。立刻,马上。


 


着重强调的几个单词被他狠狠咬出坚硬的棱角,我被杰森的低音炮震得一哆嗦,连忙将手机归还给夜翼。年轻的义警笑着接过然后转身在我十米开外站定开始回话,语调轻松愉悦得像是雀跃在枝头的知更鸟。从最开始的“哦嘿小翅膀晚上好啊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你知道我上次听到你的声音是在几个月前了吗”,到故作痛心疾首一噎一噎地抽气看上去快要憋死的夸张状态痛斥“你这个家伙有了女朋友就不要兄弟了吗虽然小D很毒舌不怎么说好话但就算你觉得他是恶魔崽子他也是爱你的我们都是爱你的你要相信我”,以及最后话未说完却只能对着另一端已经挂断的手机小小声说一句“小翅膀你太过分了你真是伤透了我的心”。


 


见此情景,我突然想在回去以后问问杰森,夜翼先生的真实身份是不是某个演技高超特技娴熟的武打片演员,但这个念头也仅是想一想就过去。


 


可是,提到爱,我的迷茫又涌上来了。


 


彼时我正坐在夜翼先生的摩托车上返回哥谭,清晨四点的布鲁德海文尚未升起朝阳,雾气浅薄梦幻。两侧一闪而过的街景显得十分之阙静,阙静得像命运那样不可抵抗。


 


我问夜翼,您在哥谭生活过吗?杰森有向您讲述他眼中的哥谭吗?


 


夜翼说,他没同我讲过他的看法,但我确实曾在哥谭生活过。如果那座城市没有那么多罪犯的话,它会是一座很棒的城市。


 


那么,您相信哥谭法则吗?我追问,声音被急速行驶的摩托远远甩在身后。爱在哥谭只会让怀抱它的人受伤,让他们粉身碎骨。所以哥谭无爱,每一个哥谭人想要生活在那里,都必须摒弃心中的爱吗?


 


布鲁德海文的义警先生没有回头。他在风中问我,这是杰森告诉你的吗?


 


我说是。他又问粉身碎骨也是吗?我点了点头,回应说是的。


 


闻言他竟哑然。之后是良久的沉默,能听见的只有风声和摩托的引擎声。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打破这种静默,声音卡在嗓子里上下不得。在我终于下定决心叫出对方的名字时,夜翼先生突然开口说,或许我应该回答,这种法则我定然是不信的。但是,我是说但是。他的声音失了先前的清朗,低下去,显出一丝疲惫来。我又怎么能去批判他的行为呢?


 


他说杰森其实是个孤独的孩子,那个男孩经历过他不曾经历的一切。在过去杰森受过相当严重的伤,甚至要从死亡的深渊里爬回来。杰森会生出这样的想法不难理解。但是,他又重复了一遍,但是。之后却再也说不下去。


 


我在他的无言中慢慢意识到,夜翼不是杰森,他终究不是一个彻底的哥谭人。他身上有着布鲁德海文的精神,血液里流有那里的夜风与凌晨的清新空气。这是哥谭所不能比拟的。所以就算他和杰森的关系多么亲密,但依旧是矛盾的。夜翼不能坦然地说他可以理解杰森,不能去否认后者所坚称的哥谭法则是错误的。否则那种行为与以幸运者的经历来衡量不幸者的认知,或者以安定者的标准去衡量流浪者的生活有何不同?


 


将心比心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戏,真正的换位思考从不存在。


 


夜翼说他和杰森是兄弟,所以他能在他面前嬉皮笑脸甚至像哄孩子一样劝慰羽翼丰满的青年,所以在外人提及杰森的时候他又会提醒自己要谨慎小心生怕越界。温柔如长兄的他,又怎么能够允许自己如此伤害杰森?因此面对我的问题,他只能沉默,也唯有沉默。


 


我隐隐感到有什么在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但不知为何。抬头时望见哥谭的云层不堪重负地向我们的方向倾斜,布鲁德海文的阳光却在身后悄然绽放。脑海中思绪翻涌,心情也难免有些惴惴。我下意识地收紧环抱着对方腰部的手臂,暗自想着所幸夜翼先生没有生活在哥谭。若是按照那里的法则,他所怀抱的这样温柔的爱,一定会令他受伤的。


 


然而末了我却忍不住质疑自己。


 


这种想法,未免太绝对了。


 


 


 


 


 


3.


 


抵达哥谭,夜翼先生将我送去了旅馆。时间尚早,街上还少有行人走动。年轻的义警将造型拉风的摩托停在小巷的拐角处。我下了车,却见对方拧了拧车把,准备动身离开。我急忙拉住他的手问,您不想等下去见见杰森吗? 


 


谢谢小姐你的好意了。夜翼冲我露出一个有些无奈的微笑,在我看来甚至还有些宠溺的味道。他遗憾地说可是现在已经太晚了,我得回去啦。况且那小子看到我是不会出来的。


 


我困惑着抬头看向楼房推搡间的天空,虽然云层厚重,但与哥谭的夜晚比较起来,隐约能感到明朗了不少。


 


但是时间明明还早啊……


 


我犹豫着开口,然而兀自响起的马达轰鸣将我的声音压了下去。扭头看去时,只见到夜翼先生远去的背影。街边的路灯光试图挽留他,却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我出神地看着夜翼先生离开的方向发呆,直到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肩膀。


 


是我。杰森用力按住我,以至于我没能真的双脚离地蹦跳起来。他在我短暂的惊呼中出声制止说,别叫了,我可不想和被你的尖叫引回来的某个蠢蛋撞个满怀。


 


我终于放下心来,拍拍胸口做了几个深呼吸。通过血管传递的剧烈心跳在外耳道放大又送来回声,呯咚呯咚,如同飓风搅动的海浪。我有些愤愤地向杰森抱怨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突然——然而话音未落,瞥见杰森阴沉的脸色又想起自己不听劝告而且违约在先的事实,自知理亏的我默默把“毕竟我刚从绑架者逃出来真的受不了这种刺激”的句子咽进肚里。


 


对不起。我深深鞠了一躬,老老实实地道歉。杰森没有说话,但我几乎可以预见接下来的狂风暴雨。


 


四周很安静。风从巷口吹来,带着清早的露水。它降落在皮肤上,温柔得宛如怜抚,我却感到冷了。可是手心依旧是热的,甚至还渗出了汗。


 


许久,杰森低低地发出一声无力的叹息。离开这里吧。他说。哥谭不适合你。继续呆在这里,你只会被伤得更深。


 


我诧异着直起身,眼前已然没有了杰森的影子。和最初相遇时的告别情景一模一样,只是时间不同。那天是在夕阳落下后,而今天则是在朝阳初升后。如同小美人鱼的泡沫般的幻梦,开始于最漆黑的大洋深处,结束于阳光明媚涛声柔和的海面。


 


从那天起我失去了杰森的联系。我去过他的家,敲门却没有任何人回应。他也换了号码。手机送去维修的这段时间,我在公用电话亭按照杰森原先的号码拨打过去,只能得到该号为空的提示。我想起夜翼先生暗骂小翅膀居然把他拉黑又换号的做法,我终于明白义警先生为何会说杰森是孤独的,他以自己的方法,强硬地推开了可能会在他生命里留下深刻记忆的所有人。他对所爱所恨一视同仁,没有任何偏袒。


 


不。我摇头。或许他从未真正的爱过或者恨过一个人。他将一切可能产生的感情都扼杀在了萌芽中。以他近乎冷漠的偏执。


 


等待手机修好的这段时间,我在哥谭无所事事地呆了一个星期。某天晚上散步时来到了哥谭湾。海风嬉闹着吹拂过我的脸颊,扬起我的头发,搔挠着我的耳朵,微痒。我望着远处货船形似冰山般的巨大影子,它在海浪的起伏中悠悠拉长了鸣笛声,收起坠在海底的铁锚,径自离开港口,驶往下一个目的地,如旅者般自由而无牵无挂。


 


我开始流泪。不知是因为腥咸的海风让眼睛感到不适,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我站在海岸边,在一片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安静地哭泣,像是要把先前旅途中的所有郁闷和委屈统统哭出来。


 


最后,我终于哭出来了。


 


杰森是对的,我到底不是一个哥谭人,哥谭不适合我也无法包容我,我无法做到完完全全摒弃我的爱去生活。可是同样他也错了,他认为我是一个合格的旅行者,以为我只是在以异国人的角度了解哥谭,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融入哥谭。他以为像我这样的旅行者,对一座城市的感情都是建立在表层的喜恶上,所以他坦然地同我讲述关于哥谭人的故事,用于丰富我的旅行日记。但是我终归不是一个合格的旅行者,我终于对一座异国城市动了真感情。我以我的爱去拥抱哥谭,但是哥谭没有回应我,哥谭是无爱的,于是它像刺猬一样用云层包裹自己,同我隔绝。我因为我的爱受了伤,可是我却无法停止我对这座城市的感情。


 


杰森说的所有道理我都明白,哥谭的一切法则我都牢记在心。爱与无爱的全部差别我都深知。我可以细致地计算我在这座城市消耗了多少时间和资金,我可以像我的前辈们那样评估得失并对计划进行修改。我甚至可以决然地放弃看似获利颇丰实则麻烦众多的天降馅饼并对我身边的所有人骄傲地声称这是我的智慧一个成年人的智慧,然而——


 


然而,我只是不甘心。我不甘心就这么离开哥谭,离开无爱的它和它的人民的故事。


 


面对哥谭,我很难再去笨拙地掩藏自己的爱。我在黑夜之中哭得肆情,毫无顾忌,任由夜色吞没我,将我揽在怀里。


 


我想,哥谭如果还存留着一点点爱的话,那一定是在黑暗里。


 


次日,我前往中介处用所剩无几的存款租下了一栋离市中心不太远的房子,四周交通便利,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韦恩集团的大厦和投影蝙蝠灯的警局。我在街边的咖啡店找到一份服务生的工作,打点妥当后折返回去退了宾馆的客房。我拿回自己修好的手机,又新办了一张当地的手机卡。当天晚上整理旅行日记的时候,我忽然发觉从抵达哥谭至今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根据统计这已经超过了我在旅行途中于其他城市暂住的最长时间,而这个记录或许还会继续延伸下去,有可能是再加六个多月,也可能是十几年,甚至,是一生。


 


打工期间并非一帆风顺,找茬的客人虽然不多,但也确实不少。某个星期三的下午,高声要求赔偿的臃肿男人,他的脸上满是变质的青春期留下的痘印,由于过于激动,坑坑洼洼的脸颊肉随着他的怒吼晃了又晃。我试图安抚自己的情绪但很快发现我已经受够了因莫须有的罪名糟来的惩罚,于是难得板起脸态度强硬将男人未说完的话统统堵了回去。他大概是没料到会遭到如此激烈的反驳,一时哑了声音,等组织起语言想要继续先前的污蔑时,一个年轻的男孩介入了我们之间。


 


这位先生,我可以为这位小姐作证,您所说的罪名完全是不成立的。男孩的声音不大,声线柔和却富有感染力。他简单扼要地指出了男人的嫁祸手法,像私人侦探那样讲细节都分析得明明白白。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话音落下咖啡店里响起其他客人雷鸣般的掌声。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那个男人骂骂咧咧地落荒而逃。我向面前的男孩连声道谢,而他则优雅地向我行了个绅士礼。


 


面对被欺辱的女士而不伸出援手,这可不是绅士的行为。他礼貌地做出邀请的动作。这位小姐,如若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坐下喝杯咖啡,聊聊天。请放心,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的。


 


老套的方式未尝不会收获良好的效果。面对男孩的搭讪我没有理由拒绝,事实上我也没打算拒绝。和杰森失去联系后,我的旅行日记长久停留于咖啡店一天的工作总结和报纸的新闻摘要上。虽说这样的记录也算在讲述半个哥谭人的日常,但我对哥谭的了解终是不够的,为了生计我也很少能再像和杰森交流时那样去深入了解最真实的哥谭人的生活。我需要一个契机,而机会就在眼前。


 


我们落座,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和一杯蓝山。等待咖啡送上来的时间,我们交换了彼此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看着手里的名片,我低低地发出惊呼——哥谭首富布鲁斯先生的养子,韦恩集团的现任CEO,提姆·德雷克·韦恩——无论哪个名号在这家小小的咖啡馆里响起都绝不亚于平地惊雷。我吃惊地看向他,而男孩已然竖起一根食指抵在唇边,他朝我眨眨眼睛,示意我先把卡片收起来。


 


那么您到此有何贵干呢?我将卡片放进钱包。出于礼貌,又换上尊称发问。年轻的男孩摆摆手示意我不用拘泥礼数,说叫他提米就好。我只是恰巧路过,然后看到你遇上麻烦了而已。提米这样解释,顿了一下又补充。毕竟在哥谭很少能见到来自远方的客人。


 


大概是听闻哥谭复杂的当局形势,动荡不安堪比战时的生活环境让众多旅行者望而却步,更不必说那些漂洋过海的异国客人。出来度假为何要给自己增添不安?于是大都会、中心城、海滨城之类安定和平的旅游胜地自然是人们拿到签证后的首选目的地。而哥谭则裹着层层叠叠的云雾,缩到了连旅行手册也注意不到的角落。


 


我同提米客套了几句,在咖啡端上来的前一刻终于想起了背包里的日记。平常的记录都是哥谭普通民众的市井生活,而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跻身上层社会的资本家们我基本无缘面见,如今面前正好有一位上流人士,自然要把握好机会。


 


见我翻出了纸笔全然一副记者采访的架势,提米险些没能维持住脸上的笑容。尽管在我解释说只是想记录哥谭人的生活后他终于放松下来,但一想起这个年轻的男孩以前可能遭遇过被哥谭的各大电视台记者围追堵截的事情,我憋笑了很久,最后偷偷在纸页上画了好些个笑脸,以此抒发自己不能光明正大袒露的心情。


 


与提米交流时的感觉,和杰森完全不同。比起杰森时不时的沉声警告和冷眼嘲讽,说真的,我更喜欢提米的活泼开朗,他有着这个年纪该有的阳光,富有亲和力和感染力。很难想象哥谭这样一座阴郁无爱的城市能孕育出这样可爱的孩子。我翻过新写满的一页,忽然发觉自己无意识的想法有些伤人。我似乎总是乐于把接触到的每个哥谭人都与杰森进行比较。或许是之前和杰森相处太久了,以至于他给我留下了太过深刻的印象。又或许是因为我仍旧困惑于他所说的哥谭法则,仍旧放不下心中那偏颇执拗的爱。我永远无法理解一座无爱的城市是如何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正如我永远无法理解这种反爱誓言因何能成为法则。


 


你在想什么呢?提米试探性地在我面前挥了挥手。我回过神,报之以歉意的一笑。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个相识。我搅动着面前的咖啡,犹豫片刻还是问出了口。提米,你相信一座城市可以没有爱吗?


 


怎么?提米眯了眯眼睛,似乎看出了端倪。有人说了什么让你感到烦恼的话了?


 


虽然这种烦恼可能是因为我自己的缘故……但是是的。我轻轻点点头。我现在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我知道我在抗拒,可是我不想彻底妥协。


 


面对爱吗?


 


准确的说,是面对哥谭。


 


午后的风从窗口涌进屋里,好奇地将日记翻看向前。我连忙按住哗哗作响的纸页,连同风一起压在桌上。落入眼中的是那页晕开大片墨迹的纸张,手指抚摸过它的背面,笔力虬劲的英文字体留下流畅的曲线轨迹。


 


我全然没注意到提米正盯着那几行英文看得仔细,自顾自地将日记翻回最新的一页。在我拿起笔的时候,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问道是不习惯哥谭的生活吗?


 


哥谭的生活其实挺好的。除了时不时在凌晨一点响起的求救声和警车的鸣笛声——我稍微拖长了尾音,状似无意地开了个玩笑,脑海里闪过的却是那天被夜翼先生救下货车,于清晨搭乘对方的摩托驶过横跨在布鲁德海文和哥谭之间的桥梁时的场景。


 


以及,杰森临别前留给我的一句驱逐意味浓厚的忠告。


 


但哥谭确实在一点点变好。提米微微一笑,说根据近几年的大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哥谭的市风已经改善了不少。


 


因为蝙蝠侠?


 


因为蝙蝠侠。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笑着的,笑容像光,带着发自内心的自豪之情。我看着他,不由自主地冒出一句,可是他们——我是说蝙蝠侠和他的搭档们——他们也是会受伤会流血的,对吗?


 


年轻的男孩闻言愣了愣,似乎没想到我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思忖着回答说或许吧,可惜我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也不清楚这种问题。提米打着哈哈将我的疑问一笔带过,转而问我为何会突然想到这个?我告诉他是因为我的一个哥谭朋友曾劝告我不要对哥谭怀抱爱。他说爱会让人受伤。而像哥谭这样的一座犯罪之城,是不值得爱的。


  


如果不爱一座城市,那么为何要在这座城市里继续居住?我想我永远也无法理解哥谭的法则。我做不到舍弃自己的爱来生活。我向提米解释着自己的想法,我说在我的家乡,在我的国度,一个人之所以在一座城市里生活是因为这是他的家乡,他爱他的家乡所以不愿离开。同样我认为哥谭的义警们之所以会守护哥谭是因为他们爱哥谭,而不是因为杰森所说的“为了复仇”这样极端的想法。我认为他们是爱着哥谭的可是我知道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哥谭人,我的想法是偏颇的不公正的。然而我摆脱不了这种念头,我仍然在抗拒哥谭的法则以至于至今我都没有接受它。


 


而哥谭也没有接受我。


 


后来回想起那时的场景,我很像是在同提米倾诉自己深陷两种文化激烈碰撞而它们却无法相互包容的烦恼中。我想我大抵是将自己摆在了哥谭针锋相对的另一面却不愿做出改变。我执拗地怀抱着大洋彼岸留给我的刻骨记忆,怀抱着我不愿舍弃的偏执的执拗的爱。我不能顺从哥谭无爱的法则,我不能接受我的爱是为哥谭所不容的。虽然我已经成年,但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渴望得到认同的小女孩。我幻想着爱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的哪怕是在阳光眷顾不到的角落,于是心急地渴望哥谭的人们能够承认说哥谭是怀抱爱的。


 


可是那时的我过于倔强了,以至于我不假思索地向提米问出了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我问提米如果你是蝙蝠侠,哦不,应该是神奇男孩。我的意思是,如果提米你是罗宾的话,你会爱哥谭吗?你会爱你的家乡吗?


 


闻言提米低头喝了一口咖啡,额前细碎的刘海挡住了他的眼睛,我看不清他的神情。


 


太阳渐渐偏西,咖啡店墙上的时钟踏着滴答的步点,时针和分针形成一个尖锐的角度扎进心底。


 


五点三十分。


 


对不起。良久,提米抬起头对我说。我不知道。


 


我诧异于他的答复,眨了眨眼,却不知该说什么。


 


正值下班高峰时间段,街道上渐渐多起来的行人快步将影子甩在身后,或者甩进街边的店铺。在我的正对面,提米安静地坐着。手腕上裸露的皮肤白皙,青色的血管在静默中叫嚣。光与影在他脸上来回更迭,而他只是微微垂下眼睑,将繁杂的情绪藏在如蝶翼般轻薄的阴影下面。


 


提米说如果我是罗宾,在打击罪犯前我一定会将保护我的家人放在首位。我爱我的家人,可是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像爱我的家人一样爱着哥谭。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4.


 


杰森曾告诫我在哥谭不要谈爱,那时我虽然将这条法则一笔一划地记录在了日记上,但我依旧越界了。于哥谭生活的这几个月里,我时常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可是我很快发现错误一旦开始就不能轻易结束。于是我因为我的爱犯了错,又一次的。


 


几日前属于咖啡店的那个傍晚,我拉住提米的手试图向他道歉,甚至险些打翻了桌上的咖啡。然而一切都太迟了,在男孩脸上重新挂起的微笑中,我意识到我永远不能让那道裂隙恢复如初。


 


那天午后的阳光洗礼下,少年难掩伤感的侧颜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成了我又一个挥之不去的念想。


 


可我能有什么理由为自己开脱呢?


 


哥谭难得的明朗天气,云层的缝隙间透出阳光,丝丝缕缕浮动在城市上空。我带着准备好的咖啡和糕点来到韦恩大厦的门口,向保安通报了提米的名字后走进大厅。上了电梯,我根据门卫告诉我的楼层号按下了按钮。等待电梯关门的时候,一个矮个子男孩突然闯了进来。见状,电梯里的其他乘客急忙为他让出一块落脚地,但依旧躲避不了他前冲的势头。在我以为他下一刻就会撞到正前方的人时,男孩只一个转身就刹住了步子,灵活又敏捷,是相当惊艳的表演。


 


大概是那双一闪而过的祖母绿色眼睛着实好看了一些,我忍不住朝男孩的方向多看了几眼,结果下一秒便同对方四目相对。我急急忙忙地别开视线,耳朵却捕捉到一声低不可闻的冷哼。


 


小姐,你找谁?


 


略显稚嫩的男声,没有具体的称呼,但是指向性相当明确。我下意识地寻声看去,却和男孩的目光撞了个满怀。很难想象年纪如此之小的孩子是怎么拥有这么强大的威压的。令人极近窒息的氛围里,我抿了抿嘴唇,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缺乏底气。


 


我是来找提米先生的。我说。提米·德雷克·韦恩。


 


哦。男孩双手抱胸,了然地点了点头。那个……家伙啊。


 


说到中间的词汇时他刻意压低了声音,我们之间的距离虽然很近,但我没有全部听清,可从男孩说话的语气推测,估计应该不是称赞。


 


电梯里很安静,偶尔有一两个工作应酬之类的电话响起,铃声响了不到两秒就会被接通或挂断。我抬着头,盯着变动缓慢的显示屏数字,电梯几乎每到一层就要停下来更换几位新乘客,如同运送养料的红细胞,循环往复着进行输送有机物的工作。直到层数升高,乘客变少,最后只剩下了我和身边的男孩。


 


我努力不去注意男孩子无形释放的压力,但我无法阻止手心因为紧张而渗出的汗水。说真的,在这种氛围里聊天并不合适,可我急需缓和一下我和这位小先生的尴尬到极点的气氛。虽然一路上听着各种西装革履的精英人士向男孩子打招呼,我隐约觉出他的身份不一般,但是却迟迟不知道他的名字。


 


打扰了,小先生,请问您要去哪层?我迟疑片刻,最后艰难地开口,试图打破僵局。然而换来的却是一记相当犀利的眼刀。


 


和你一样。见我吓得打了个寒颤,男孩子撇撇嘴移开视线,小声嘟囔了一句,还有不许叫我小先生。


 


那么请问……


 


达米安。他抢先打断了我的句子,一字一顿地回答说,我叫达米安·韦恩。


 


我依言记下他的名字,在电梯上行的途中选择了保持安静。之后的氛围看似和谐,但达米安时不时看向我的视线依旧让我感到如芒在背。电梯到达目标层,我侧身请他先下了电梯。回廊的吸顶灯亮着,乳白色的光芒将室内照得明亮。我走在达米安后面,一路上暗暗祈祷他的目的地不要和自己相同,但当男孩子在提米的办公室门口止步,连门都没敲直接转动门把走进去,还不忘追加一句“喂德雷克,你定的外卖到了”的时候,我发誓我没看到他头上长出来的小恶魔尖叫和没法藏在衣服下面的恶魔尾巴,也没有气呼呼地在心里给他打上小坏蛋的标签,真的。


 


进屋以后,提米有些惊讶于我的到来。虽然那天在咖啡店告别的时候,他许诺说我若是想来韦恩大厦参观,只要跟门卫报上他的名字就好,但他没想到我到此的第一件事不是四处看看,而是带着美食前来赔礼道歉——事实上,你不用道歉的,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提米曾这样告诉过我,但我坚持认为是自己的问题给他带来了烦恼。以至于一直无法释怀——提米将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推到一侧,把我带来的咖啡和糕点拿出来摆在桌角。大概点心的样子还算可口,连达米安都忍不住探头看了两眼。我犹豫着问提米是不是打扰到你工作了?而他喝了一口咖啡笑着对我说你来得正是时候,我正好需要放松一下。他伸手去拿放在旁边的糕点,却摸了个空。我们回过头去,恰好看到达米安拿着那块提拉米苏吃得正香。


 


嘿达米安!放下!那是我的!


 


哦?我还以为你只要咖啡不要点心呢。 


 


提米压着火气疲惫地揉揉眉心,你这家伙连故意找茬都是现找的吗!


 


事实上你应该习惯了不是吗?男孩用餐叉抹掉粘在嘴角的奶油,施施然地嘲笑道,况且我是在给你做好事,多吃一块提拉米苏会让我少吃三块阿尔弗雷德的小甜饼的。


 


那我还得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


 


我默默地捂住了脸,心想强词夺理插科打诨的最高境界莫过于此。然而作为一个外人,我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去劝架,因此除了当个旁观者以外,我别无他法。愤怒最容易冲昏人的头脑,它会越过理智的束缚使得矛盾进一步升级。争吵中的提米和达米安是顾忌不到我的,但我也难以将他们幼稚的句子当做耳旁风。面前这两个男孩看上去一个十岁左右一个十五六岁的样子,虽然身份地位高贵甚至还事业有成,但我估算他们的心理年龄怕是超不过三岁。


 


真是毫无掩饰的塑料兄弟情啊……


 


我暗自感叹了一句,轻手轻脚地向着门口滑了几步,打定主意准备溜之大吉。手尚未搭上门把,银色的弯柄却自行转动了半圈,随即屋门打开,一位中年男子款步进来。出于礼貌,我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先生您好,侧身让开正对着办公桌的位置。而此时男孩们喋喋不休的争论声终于停了下来。


 


布鲁斯?


 


父亲?


 


两个不同的称呼通过两种不同的声线在同一时间响起,听闻面前男人的高贵身份,我一下僵直了身体。布鲁斯先生似乎看出了我的紧张,他欠欠身子,低头冲我露出一个彬彬有礼的微笑说,美丽的小姐,我为我的孩子给你造成的困扰而深感抱歉。


 


男人的声音很好听,略微低沉,透着些许沧桑却和缓悦耳。尽管我到后来才知道那是只有在晚宴上被哥谭布鲁西宝贝搭讪时能有幸听到的温柔声音,可不知为何,我总感觉那样轻浮而模式化的微笑与他本人格格不入,像是戴了一层假面。虽然迷人,但隐约能感到他笑容背后的疏远与防备,犹如将真实的灵魂藏在苍白的空壳之下。


 


大抵“父亲代行的道歉永远是训话的开始”这一定理适用于每个国家的每个孩子,而一旦两个孩子呆在一起,责任大小的认定方面就会成为又一次冲突爆发的矛盾点。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同布鲁斯先生说上一句没关系,就听男孩子稚嫩的声音在屋里争先恐后响起:


 


是德雷克!


 


不是我!


 


你们两个,安静。


  


面对某个恶魔小子的恶人先告状,布鲁斯先生压下眉峰,以父亲的身份板起脸教育某个不听话的小孩子和另一个被拖下水的兄长。提米郁郁地低下头,老老实实地听着父亲的训话。而在他旁边,作为被父亲重点教训的那一个,达米安撇撇嘴,不甘心地别过头,一副“你说吧说吧我才不听呢”自顾自耍小孩脾气仿佛叛逆期提前了的样子。


 


家庭纠纷我不想介入,然而在布鲁斯先生苦口婆心地从“达米安你不要总和提米对着干”,“提米你也是个大孩子了让着点你的弟弟吧”,到“达米安我说过你要少吃甜食你也不看看你现在的体重”,“提米你不要总和我一样天天喝咖啡你知道的咖啡对小孩子不好”,再到“你们两个不要否认点外卖的事实了我看到桌子上的包装了达米安你就是现在扔了手里的蛋糕盒子也没用”的训话中,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作为“送外卖”的罪魁祸首,这下我彻底和他们脱不开干系了。


 


所以你来送外卖就只是为了道歉?


 


说真的那不是外卖,不过既然您认为是外卖就是外卖吧。面对哥谭最有权势之人的问话我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忙不迭地点头。本着主动招供宽大处理的原则,布鲁斯先生在听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嗯了一声,看在我是出于一片好心的份上没有继续追究。而在听闻我忙于完善自己关于哥谭的旅行日记后,这位亿万富翁居然破天荒地向一个旅行者发出了邀请——他让我来参加今晚哥谭最大的工会晚宴。


 


到时哥谭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会派代表到场,我想这一定有利于完善你的旅行日记。布鲁斯先生优雅地笑笑,掏出一张邀请函递给我。晚上七点,哥谭老城区,具体地点在邀请函背面。如果你找不到位置的话,你还可以打电话给我。作为补充,布鲁斯先生将一张名片塞到我的手里。我会派人来接你的。他承诺说。


 


而事实上直到最后我也没有麻烦布鲁斯先生的专人司机送我一程。从旅行开始至今,我一直是按照地图行进,在认路方面不需要多做担心。只是由于不熟悉路线而分配了太多时间在搭乘巴士上,以至于当我抵达会场时发现还需要等待将近一个小时晚宴才能开始。


 


既来之则安之。我抱着这样的念头开始协助在场的工作人员布置宴会大厅——叠餐巾之类的工作比我想象得更加有趣——就这样忙里忙外,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便半个多小时。大厅里的人渐渐多起来,身为服务生的同龄小姐姐给我端来一杯果汁。她向我表达了感谢而我也笑着收下了她的好意。目送她离开后,我找了个座位坐下,正打算歇息一下喝口饮料时,青年男子富有磁性的声线在身后响起:真是位善良的小姐啊。


 


我隐隐觉得这个音色有些熟悉,回头看去时,盛装礼服包裹下的黑发青年冲我眨了眨天蓝色的眼睛,扬起一个微笑。


 


总有种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的感觉,然而我绞尽脑汁思考了半天也不得其解,于是只能小心翼翼地回应说,您好,请问怎么称呼?


 


理查德·格雷森·韦恩。青年凭空同我做了个碰杯的动作,手里的高脚杯轻晃一圈,酒液微漾,折射出大厅暖黄的灯光。他眯了眯眼,缓声说小姐唤我理查德就好。


 


大概是因为本名的昵称在俚语中的解释并不怎么动听,理查德没有像提米那样主动要求我叫他迪克。他撩起燕尾服的下摆,在我左手边的空座上落座。距离很近,我能闻到从他身上飘来的淡淡的男士香水味。


 


听提米说,你今天见过他和达米安了?他问。


 


嗯。是的。


 


那么,你对他们印象如何?


 


我认真地想了想,搜刮着脑海里的英文词库,努力把所有制成标签的负面词汇替换成赞美。在理查德先生的注视下,我一字一顿地回应说您的家人都是很好的人。提米很懂礼貌,宽容又忍让。达米安也,也很可爱很活泼……


 


噗哈哈,可爱又活泼?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吗?如果不是理智还在拉警报似的提醒他要恪守宴会礼仪,我相信理查德先生可能下一秒就会从椅子上笑得摔到地上去。他揉了揉眼角挤出的生理泪水说我还以为你会说他毒舌呢,不过达米安确实是个很可爱的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果然兄长永远是温柔之人的代名词吗?我看着理查德的笑容,不由得想起用那样宠溺的语气对待杰森的夜翼。于是忍不住猜想,若是有人敢对夜翼说他的弟弟有任何一点不好,多半是会被他追杀着跑遍整个布鲁德海文吧?


 


您还真是温柔呢。我捧着手里的尚未喝完的果汁喃喃自语着。


 


有心事?理查德碰了碰我的杯子,举起自己的高脚杯抿了一口果酒。


 


我说不,请不要理睬我,是我在自寻烦恼罢了。为此我甚至还伤害到了自己无意伤害的人——比如杰森,比如提米——手里无意识地转动着玻璃杯,我暗暗想着,愧疚不免更深。


 


哦?但是你怎么知道自己是在给自己增添不快呢?理查德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看向我,自寻烦恼的前提是建立在封闭自我上。若是你愿意倾诉出来,我想,那便不是自寻烦恼了。


  


可是那会伤害到您……我艰难地试图解释什么,但遮遮掩掩终究不是我所擅长的事情,我最后狠了狠心,干脆向理查德摊牌说就像我理应顺从哥谭法则而不是质疑它为何存在,就像我提出的糟糕问题会引起提米糟糕的回忆一样,这些都是我的烦恼延伸出的错误。我说一个错误要用十个错误去修补,所以人才会一错再错,但是我不希望自己一再错下去了。


 


闻言,这一次理查德难得敛了笑容,询问我前因后果。我一五一十地回答后看到他越颦越紧的眉头,暗暗做好面对劈头盖脸的痛斥时他突然抬手覆上我的手背。


 


说出来以后稍微好一些了吗?他轻轻握住我的手,声调低缓柔和。请放心,你没做错什么。在我的诧异中理查德重申了一遍提米曾说过的话,然后再度挂上他一贯的优雅微笑,宽慰我说正如纯音乐为何能广受欢迎一样,事实上一首纯音本身没有故事,只是听众被没有歌词的旋律勾起了回忆,将自己的故事融进了音乐里从而赋予了它感情的温度。


 


你只是单纯渴望去证明哥谭是有爱的,为此有些着急罢了。他顿了顿,又补充说,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如此执着于证实这样一条定理的原因,但是我想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而且是,相当重要的理由呢。


 


 


 




5.


 


理由吗?


 


我站在到场参与宴会的嘉宾当中,听着工会主席的讲话,脑子里却满是理查德临走前的循循善诱。他说人的浅层想法是最具有欺诈性的。他说当一个人开始迷茫的时候,其实是因为他尚未看清自己的本心,而不是真的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和理由。一个人的目标永远藏在他的心中,只是要认清这一点需要时间。他劝慰我说如果感到困惑的话就好好想想,自己最初产生这个念头是因为什么。


 


到那时,你会真正懂得自己的心的。理查德饮尽杯中剩余的果酒,起身同我暂别,向着刚刚入场的布鲁斯先生走去。


 


我拿着他留下的名片看了又看,最后摸出手机将他的号码存入通讯录。内置的程序语言仍旧是用惯了的中文,不论走到哪里,我还是觉得母语最为亲切。滑动屏幕滚轮,看着字母“L”下新增一个联系人,我的视线无意扫过临近字母分组,杰森的名字撞进眼底。我突然发觉不知何时起,自己已经很少再提到他的名字了。或许这就是他所希望的,可我知道自己对他仍是骨子里的念念不忘。我抿抿嘴唇,不知道心里长成杂草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最后叹了一口气,将手机放进背包里。


 


我在思绪的越飘越远中想着心事,工会主席还在进行着他的高谈阔论,声音却渐渐变得渺远,成了静默以外的背景音。我想起正是最初认识了杰森,然后才得知了这样另类的哥谭法则,在那以后我便开始试图证明哥谭是存在爱的。整个过程梳理下来大致如此,真要说是因为什么理由而执着于此的话,可能就是为了证明给杰森看吧。


 


为了给他证明哥谭是存在爱的。


 


可这又是为什么呢?心中蓦地冒出这样的声音,带着委屈和不解,气势颓颓却刨根问底。


 


能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偏执而愚不可及的倔强还是从未屈服甚至放弃的好胜心?我按住发烫的额头,摇头。不,不对,这种简单的想法还不足以成为支撑我停留至今的理由。要让一个信奉哥谭无爱法则的哥谭人去承认这座城市是有爱的,这太困难了,也太过偏颇了。况且作为一个外来者,异国者,旅行者——我有什么资格去劝服杰森改变他对自己生活的城市的看法呢?又有什么资格对他说出“这座城市是有爱的请相信我”之类的话呢?


 


即便如此,你还是不甘心就此离开,还是想要告诉他偏颇的爱是存在于哥谭的,因此,你留下来了,不是吗?


 


来自心中的声音在脑海中回荡,它在询问我,又在引导我。那不是我的声音,至少不是我说话时发出的声音。或许他是另一个我,又或许他是某个善解人意的人在我心底留下的投影。我思索着他的问话,组织着让话题继续的句子,我可以回答说是的我不甘心,是的我想向他证明哥谭是存在爱的,我甚至可以点头承认说没错我因为这种愚蠢的想法留下来了,但是。


 


但是,我收集到的所有资料,都证明不了爱真的存在于哥谭,也证明不了哥谭的每个人都是被这座城市爱着的,我甚至说服不了我自己,我又能有什么资格去劝告杰森呢?


 


更何况——我默默捏紧自己的衣角——更何况我现在连他都找不到,我做的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啊……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要为他做这些呢?


 


那当然是因为——我在备受挫败的不甘中恼羞成怒地予以回应,却在答案即将脱口而出的瞬间突然愣住。


 


我能因为什么呢?


 


明明只是一场旅行而相遇的吧,明明只是自己单方面认定的朋友吧,明明没有任何理由去挂念关于他的一切吧,既然被推开了那么当做无事发生就此遗忘不就好了?为什么我会对他耿耿于怀直至今日呢?


 


这世上萍水相逢的事情太多了,除了超忆症患者,没人能记住自己生命里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的脸,也不会想起上一次收获别人的帮助是在何年何月何日的几时几分几秒,时间会冲淡很多东西,那些故人的脸,储存在回忆里的声音,曾经拥有的有趣生活,可能只需一个契机那些逝去的一切就能再次想起,但是真正能让自己铭记一生的人又有几个呢?


 


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对于杰森到底有多么重视。


 


如果那天的一切顺利发展下去——我继续对自己的本心进行探求,宴会照常进行,没有恐怖袭击也不需要哥谭的义警救场——我可能会在那时便明白自己的真心,然后在宴会结束后蹲守在杰森的安全屋门口,直到他在日后的某天终于打算回到这间房子看看。我会告诉他关于我的想法,尽管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称为喜欢甚至爱,或许我们能当上一段时间的情侣,即便不能,重新成为很要好的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到那时我可能会成为一个怀抱着卑微爱恋而不声张的哥谭人,我会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时常抽出时间,于周末去拜访一下韦恩庄园的主人和他的家人,然后我会在哥谭结婚生子或者继续单身,在远离家乡的异国土地上勾勒未来的人生轨迹,直至生命终焉,墓碑上存留着这个城市我所爱的人和爱我的人留给我的临别赠言。


 


可我知道那只是如果,就像成千上万种假设所设定的故事发展都不过是“If”引导的条件状语从句。任何历史都不容假设,那对生命来说太傲慢了。一切的一切正如我在几个月后的那个雨天,于城中心的钟楼上,面对哥谭的守夜人,控诉说你不能假设自己没有和杰森相遇的人生,你介入了他的生命就再没有抽身的理由一般。


 


没有人能在闯入别人的生命后全身而退。我不能,杰森不能,蝙蝠侠也不能。


 


当机车的轰鸣声由远及近突入宴会的刹那,玻璃破碎的声响伴着男人怒吼着喊出的“赶快撤离”碾过工会主席的讲话。于在场人士各种此起彼伏的尖叫声里我终于从自己的思绪中脱身,恍然间觉得对方的声音有些耳熟,下意识地看向这位兀自闯入的不速之客时,会场一侧蓦地迸发出爆炸雷鸣般的轰响。穹顶中央的吊灯顿时失去光芒,爆炸点燃的火光映亮来者红色的蒙面头盔,棕色的机车夹克下振翼飞翔的红色蝙蝠格外引人注意。他驾驶机车漂移至人群外侧,摸出绑腿上的枪支,瞄准爆炸处冲出的荷枪实弹的恐怖分子开始射击。


 


恐怖袭击。爆炸。枪战。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情节却在此时此刻真实上演。布鲁斯先生及其家人引导人们疏散的声音在尖叫中听不真切。惊慌的人群互相推搡着向逃生出口撤离,我强撑着发软的双腿跟着人们奔跑,同时试图挤出人流最密集的逃亡中心,以防不慎成为踩踏事件的受害者。与此同时在我看不到的最前方突然示威性响起一连串的枪响,伴随着“蹲下,举起手”的命令,原本骚动的人群连忙惊慌失措地安静下来。我趁乱闪出人群,翻身躲进宴会最外圈的圆桌下方,借着桌布的遮掩缩起身子。然而刚摸出手机按下报警电话的号码,桌子就被人一脚踢翻。我听到胸腔里心脏剧烈跳动的声响,由于频率过快,血管传递时忍不住发出呻吟。冰冷的枪口抵上脑后的时候,我按住疼痛不已的手腕脉搏,因为恐惧而急剧下降的体温仿佛昭示了我下一刻的命运。


 


离她远点!


 


恐怖分子扣动扳机的前一秒,肉体碰撞的声响迟迟响起,男孩青涩的声线在耳畔响起的同时,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呼吸,仿佛停滞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再次流动起来。倒地的歹徒,孑立的身影,似曾相识的场面催促着我回头看去。


 


杰森?


 


声音不受控制地从喉中滚落,我无意识地唤出声来。记忆中的画面和眼前的一切慢慢重合在一起,我怀抱着莫大的期待望着背对着我的那个身影,却见对方微微怔了一下,动作停滞了一瞬后重新流畅起来。


 


不好意思小姐,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杰森,我是红罗宾。


 


他一边说着一边收起长棍上的刺刀,踢开下一个扑过来的敌人时反手一棍将对方打倒在地。男孩完全包住头部的制服在颈间连接上披风,回身时划出相当漂亮的弧线,他来到我的近前将我扶起,示意我赶快逃生出口离开。


 


我按捺住失落,简洁礼貌地同他道谢后跑向秩序井然撤离着的人群。要知道不做超级英雄的累赘永远是求生的第一守则。我来到楼梯间,听闻说方才拦路的恐怖分子已被从天而降的蝙蝠侠和夜翼撂倒,心里不免松了口气,一扭头见戴着绿色多米诺骨牌的罗宾正恹恹地疏散着人群。虽说是监督逃生秩序,但他的视线却一直游走于在场上和恐怖分子过招的几位年长的搭档。我不知怎么心中一动,特别积极地跑过去对他说请让我来帮忙。而男孩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高傲地哼了一声表示同意,丢下一句遇到麻烦别推卸给我就冲进了战场。


 


面对这份来之不易的信任我自然不敢怠慢,兢兢业业地组织疏导工作肯定是必须的,而事实上井然有序排队撤离的人们也没有给我这次短暂的工作闹出多少麻烦。毕竟哥谭的人们对于这种事情也是见怪不怪,最开始的慌张在蝙蝠侠等人的到来后就消失无踪。虽然“逃生者们正在有说有笑地撤离”这种形容太过夸张,但比起我见过的其他城市其他国家的紧急撤离,这里的气氛已经算得上是轻松了。


 


除了在最后一位逃生者离开后又折返回来的年轻母亲。


 


我本来已经决定不要给义警增添麻烦,甚至打消了自己想要返回现场偷偷拍摄几张“哥谭义警对峙恐怖分子时的战斗英姿”的照片这样寻死一般的念头。可在看到急得落泪的金发女人紧紧抓住我的手臂,哭诉她的女儿没有跟着她的父亲一同出来时,我那不合时宜的善良和爱催使我答应了帮她寻找走失的女孩子的请求。


 


那是我又一个错误的开始。


 


躲在圆桌底下,我平复着过于剧烈的心跳,手里紧紧抓住捡到的来福枪。身边的女孩子腿抖得厉害,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噙着泪水。我安抚性地腾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还是决定冒险把她带出去。


 


说真的,这是我头一次真刀真枪地被面对战场,货真价实的战场,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不像电影中的那般场面宏大但也没有可以作为希望的敦刻尔克大撤退那样,在长官的指引下搭乘回家的船舶。尽管由于徒步旅行的缘故我已经可以做到一个人在森林的空地中过夜,可是眼前的种种迹象表明这比我一个人的冒险要艰难得多。至少野兽是怕火的,并且有躲避的策略。但是子弹永远是不长眼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在身上开个洞,然后血流如注。然而我知道,我不能和这个孩子继续躲在这里,倒地的恐怖分子迟早会从桌布下方露出来的鞋跟发现我们——就在刚才我已经用枪托打昏一个误入的家伙了——然后我们会成为人质,到那时命运就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我用枪挑起一侧的桌布,小心翼翼地查看外面的情形。数目众多的恐怖分子倒在地上,有的已经昏迷,有的因为疼痛嘶嘶地吸着凉气,还有一些正艰难地爬起来,妄图和其余残部再进行一次反扑。夜翼、红罗宾、罗宾和那位带着红色头罩的蒙面男人深陷与恐怖分子的白热化缠斗之中,而蝙蝠侠则不知所踪。我看了看原先闭合着而现在已然大开的正厅大门,暗自想着或许是主谋跑了于是蝙蝠侠前去追赶了。当然猜测归猜测,我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带着这个走失的孩子出去。我深吸了一口气,从另一侧掀起桌布,见四周没有清醒着的暴徒,便带着女孩躲到大厅的承重柱后面。


 


或许是看到这里还有没撤离的无辜人士,在义警们紧张而有序的打斗之中,我突然听到夜翼欢快的高喊声:


 


嘿杰你果然还是来帮忙了对吗!我就知道我们是一家人你不会弃家人于不顾的!


 


家人?这个词汇让我忍不住探头看了看缠斗中的几位义警和某个蒙面人士。他们难道认识?


 


去他妈的家人,还有谁他妈是来帮忙的!迪鸟你给我闭嘴!


  


我们根本不需要这个混蛋帮忙!这些家伙我一个人就能解决!


 


闷在头罩里的低吼和男孩子的怒斥伴随着枪响和蝙蝠镖破空的声音一并压过了夜翼的欢呼。而某位黑蓝制服的义警全然没有被蒙面人士和罗宾的口头拆台破坏兴致,他灵活地躲过一个恐怖分子的袭击,继续兴高采烈地表达着自己发自内心的喜悦:拜托,不要这样绝情嘛!看看我们的配合!再看看地上的这些恶棍!要知道如果没有杰来帮忙的话我们的进度不可能这么快的!


 


附议。这次发声的应该是红罗宾。以及不要和我说什么你是来抢工作的,大红。这里可是老城区,和你管辖的东区差了至少有三个街区——如果你是把钻石区和时尚区算作一个的话,加上罗宾逊公园就是两个。


 


靠!鸟宝宝!你用不着搬出哥谭市该死的地界划分来威胁我!被自家兄弟拆台的蒙面男人明显不如夜翼那样懂得谅解——或者说是因为夜翼先生的心理抵抗能力不错而且脸皮也挺厚的?而蒙面人没有达到他那个程度?大概吧——他一枪废了某个恐怖分子的右腿,又一枪打穿了对方持枪的手掌,怒吼:我他妈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些家伙的头目是东区的!而我就是追着他们才来到这里的!不然你以为我他妈的愿意来给你们这些雏儿当保姆吗!


 


不管是逢场作戏还是事实就是如此,总之感谢义警们的争吵,暴徒们胡乱射击的子弹终于有了一个比较集中的方向。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在心里暗暗感慨着这是自己今天撞见的第几场家庭纠纷,现实中则一手捧住手里的枪,另一只手拉住女孩子,准备再做一次短距离的撤离。


 


至少我本是这样准备的。


 


就像这不是我撞见的第一起家庭纠纷一样,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在哥谭被人胁迫。然而和之前的遭遇有所不同,匕首贴在脖颈上的刹那,我本能地攥住了持枪的那只手,却忘了手指还卡在扳机上,而枪管就搭在肩上。


 


我紧紧地抱住因受到惊吓而尖叫的女孩子,嘴上不停地说着别害怕别害怕但那句话究竟是说给谁听的却不得而知。我感到自己在颤抖,耳边嗡鸣。我死死盯着眼前的地面,那里倒着一个人,至少他曾经是人。我看着那个暴徒的尸体,黑色的头罩上,白色粘稠物格外显眼。地上有血,源源不断流出的血。我强忍着吐出来的欲望别过头告诉自己不去看他。尽管几分钟之前他还把我当做人质,想要威胁打斗着的义警住手,但现在却脑袋开花的躺在我的面前,不管怎样都不会再动了。


 


我杀人了……


 


我杀人了!!


 


这是属于正当防卫之类的安慰理由被我远远抛在了脑后,我跌坐在地上狼狈地抹了一把脸。不知何时,因为惊吓过度而木无表情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我觉得自己被切分成了两个,一个惊慌失措着痛哭流涕,一个冷眼看待接下来的发展,冷漠地想着,想要在哥谭生活下去,果然需要让自己堕落下去,需要坠入黑暗里啊。


 


喂,喂,你还好吗?


 


刻意压低的声音隔着头盔沉闷地响起。我慢慢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抬起头,看见解决完最后一批恐怖分子的义警先生们正站在我面前。夜翼倍显关切地询问我有没有受伤,罗宾双手抱臂嘲讽说不会战斗就别进来当累赘,红罗宾则一把推开毒舌的小家伙宽慰我说你已经很努力了不是你的错。而刚刚把我拉回现实的戴着红色头盔的男人正半蹲在我的面前,他擦掉我头发上沾染的血迹又接过我手里的枪。隔着他那面无表情的头盔,我仍能感受到他看向我的视线。他稍稍犹豫了片刻,突然低声对我说道:配合我一下。


 


下一秒,枪声响起,刚刚围在近前的三位义警迅速闪身后撤。夜翼大叫着杰你这样会伤到友军的而蒙面男人将我的那支枪举起来,指着远处的几位义警站起身来,瞥了一眼对方藏在背后的手铐,红罗宾手里的电击棒还有罗宾尚未丢出的蝙蝠镖,冷冷地表示把你们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收起来,我他妈不想跟你们这群混蛋挤在一条船上。


 


杰我们这是为你好!跟我们回家!立刻!被看破就不需要遮遮掩掩的了,夜翼掏出手铐就要上前,但他却在看到眼前的情景后不得不刹住步子。


 


你疯了吗!他大喊着。杰!把枪放下!你知道她们两个刚刚才受到了惊吓!


 


我当然知道!被称作杰的男人一枪指着三位义警,另一枪对准我的额头,整个人散发出的抗拒情绪不言而喻,他冲着夜翼低吼着但如果你为她们着想就带着你的手铐和你脑子里的愚蠢计划给我滚回你的布鲁德海文去!我他妈最后一次重申!我绝对不会回到那个鬼地方去!


 


有了杰先生一开始的提醒我大概明白了现在的状况。被拜托充当人质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虽然很惊悚但我今天着实碰到了太多惊吓。更何况比起差一点点被落基山脉的雪狼咬断喉咙和成为北美荒漠中蟒蛇的午餐,见血厮杀的事情我遇见不少只是我没有真的夺去那些袭击者的性命。误杀歹徒使我在这方面的问题上越了界,但不至于让我精神崩溃,以至于当我从惊慌中回过神来看到眼前的这种情况——尤其是在看到指向我的那把枪闭合的安全栓后——我甚至颇为冷静。然而面对义警间的争吵,我能做的只有更紧地搂住怀里的女孩,告诉她闭上眼,别睁开,用手捂住她的耳朵,然后保持沉默,等待演出落幕。


 


杰你冷静下来我们好好谈谈。


 


我们不需要!


 


——我们需要。


 


低沉而饱经风霜的沧桑男声自穹顶上方传来,伴随着宴会正厅玻璃顶棚的小面积垮塌,蝙蝠侠从夜空落下,手里抓着被五花大绑本次袭击的背后主谋。男人在满地的玻璃碎片中落脚,他将主犯仍在地上然后看向杰先生的位置。


 


放开她们,红头罩。蝙蝠侠说,沙哑的嗓音阴气森森。这不是你的风格。


 


闻言杰,不,是红头罩立刻调转了枪口:哦我可去你的老蝙蝠!你他妈是最没有资格说这种话的人!


 


够了红头罩!跟我回家!立刻!蝙蝠侠象征性地踏出一步,语气咄咄逼人着重申先前的句子。我们需要谈谈!


 


不可能!


 


如果红头罩没有带着手套,我或许会看到他用力握紧枪柄时手上暴起的青筋。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能看出他对于蝙蝠侠的厌恶。面对哥谭守夜人的逼迫,穿着机车夹克的男人怒不可遏地低吼着。已经太晚了,蝙蝠侠!他说,声音隐约艰涩。我给过你机会了!是你自己没有珍惜!他扔掉指着对面几人的来福枪,伸手摸出一枚烟雾弹砸在地上。


 


别来烦我!他低吼了一句,然后将身影隐入烟雾里面。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他撤退得迅速,悄无声息,待到烟雾散去时已不见他踪影。我愣愣地抱着怀里已经快要睡着的孩子,望着男人先前站立的位置发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听。临别前,红头罩先生好像在我耳边说了声抱歉?


 


整场袭击的尾声在GCPD的到来后有条不紊地展开。蝙蝠侠和罗宾先一步乘上蝙蝠战机离开。红罗宾负责去找神谕调查袭击真相。夜翼则被留下来协助警局人士收尾。接受了被救女孩父母亲的道谢后,我披着毛毯坐在警车里,缓解一天的疲惫。正当防卫下击毙一个恐怖分子,这种事情还是需要去警局交个口供笔录的,况且这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我融入哥谭的一个佐证?我胡思乱想着安慰自己,这时面前却突然多了一杯热牛奶。


 


真是辛苦你了,小姐。夜翼半蹲在车旁,将牛奶杯送到我的手里。小心烫。


 


我道谢,接过,小口小口地啜饮着。夜翼先生挠了挠头,似乎想向我解释什么却找不到合适的开头,半晌憋出一句:小姐,请你原谅,杰他不是故意这样做的。


 


我点头嗯了一声。脑海中响起的是故事始末的一句配合和抱歉。


 


夜翼说杰是非常优秀的义警,虽然有的时候控制不住力道容易伤人,但次数不算太多。他说杰其实为人善良,从来不会滥杀无辜。他说杰只是看起来性子比较独,实际上很好说话很容易心软……


 


我听着他向我细数红头罩先生的种种优点,听着他讲述关于红头罩先生以前的种种趣事,我在男人越说越起劲甚至带上了幸福意味的语调中,慢慢握紧了牛奶杯。


 


我记得红头罩先生离开前说的话。我记得他说一切都太晚了。记得他说蝙蝠侠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没有珍惜。记得他在离开前近乎声嘶力竭地怒吼说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即便如此您到底在伪装什么?我想问夜翼您到底是在朝我炫耀还是刻意麻痹自己?一切事实如此他已经推开了你们所有人,他拒绝了你们的爱,也没有回报爱给你们。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明白您再这样执拗下去一定会被伤害。哥谭是无爱的,它不能包容怀抱爱的任何人平安生活在这里。


 


就像杰之于您而杰森之于我。


 


可就算会受伤,他依然是愿意去爱的,不是吗?


 


来自心底的问话打断了我不合时宜的想法,声音空灵飘渺仿佛一触即散。


 


我想起自己执拗而偏颇的爱,想起自己只为得到一个证明而定居在此探求哥谭爱与无爱的真谛。盲目,愚蠢,有失公正,却一往而深。


 


这样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劝告夜翼先生在哥谭放下他的爱呢?


 


都是愚人。


 


夜翼先生。我缓了缓情绪,抛开心里的杂念,扭头对身旁喋喋不休的青年说。感谢您告诉我这些,我也没有真的怨恨过他把我当做人质这种事情。我只是。我咬了咬嘴唇,问,我只是觉得,他不是真的同你们一刀两断了,对吗?


 


闻言夜翼抿了抿嘴唇,然后他笑起来,笑容疲惫又明朗。他握住我的手说对。他说杰只是在闹脾气而已,等心结解开了他就会回来了。


 


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夜翼说,一字一顿的力度像是祈愿也像是承诺。他一定会回来。


 


一定会。


 


 


 


6.


 


从提交口供到结束笔录,时间已至凌晨,负责记录的芭芭拉女士执意要送我到警局大厅。看到她乘坐的轮椅我刻意放慢了脚步,然而对方轻易看出了我的克制,笑着告诉我保持正常步调就好,她还没到需要别人关照太多的程度。


 


一路上我们聊起哥谭的日常生活,她告诉我附近的哪家超级市场有定期打折促销,几条街区外的哪家披萨店有分量超足的芝士,搭乘哪班巴士能看到乘务员女儿手绘的蝙蝠图标的车票,哪天去罗宾逊公园的三明治商店能遇到买一送一的好事……我掏出旅行日记记录着她所说的点点滴滴,在我看来这才像是一个深爱着这座城市的市民与旅行者的对话。然而这里是哥谭,能对生活怀抱这样美好的憧憬和愿望实属不易,从芭芭拉女士再也离不开的轮椅上,从那些死在恐怖活动中的人们身上,我愈发感受到生命与爱的可贵。


 


只有两个人的电梯里,我问芭芭拉女士,您爱哥谭吗?


 


她半身靠在椅背上稍稍思考了片刻,然后对我说,我不确定协助父亲管理哥谭的治安能不能算是对哥谭的爱,我想这大抵算是责任,还远远上升不到爱。就像哥谭的市民努力工作不一定是为了让哥谭变得更加美好,或许是因为他有一个刚出生的女儿需要养育,或许他有一个年迈的父亲需要照料。人的爱总是自私的,能拥有一视同仁的博爱的,可能只有上帝。


 


说到这里她伸手挽住我的胳膊,她说作为一个旅行者,如果你能爱着哥谭,可能是因为你爱上了这个城市某一刻的景致或者某一个人。毕竟人的爱总会在爱屋及乌的时候发挥它的最大效益。


 


好女孩。她翻过手掌同我十指相扣,笑着对我说,如果你愿意为了某个人或者某件事物去爱哥谭的话,那么就去爱吧。哥谭或许缺少爱,但不缺少疯狂。即便现在不去探求,你总得需要时间去了解自己的心。


 


芭芭拉女士在警局大厅同我告别,我给了她一个拥抱。她亲昵地揉了揉我黑色的头发,然后送给我一张卡片,上面摘录了英文诗歌《斯科特》中的一段话:


 


我们都出生在金色的星球下


 


也许我们永远找不到它


 


人生的旅途或许很短


 


但那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我们到达终点的时候都会解决的一个问题


 


好像你已经找到答案了


 


我疯狂又善良的朋友


 


芭芭拉女士最后对我说的话是:我相信你会在哥谭找到想要的答案的。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关乎我那偏颇的爱所包容的对象,究竟是哥谭,还是生活在这里的哥谭人呢?


 


出了警局,我步行回家。租住的房子离这里不算太远,也就十分钟的路程。四周寂静,夜幕里的黑暗浓重而温暖。我站在昏黄的路灯灯光下,感到变化暗生。我在不知不觉中认可了哥谭法则的存在,甚至连自己本身也有了半个哥谭人的性情。我开始担忧夜翼先生是否会为法则所伤,连自己所秉持的爱也变得小心翼翼。但我很快意识到,我所拥有的一切变化不过是人在成长中慢慢培养出的自我保护机制,我惧怕自己受伤也惧怕伤害到别人,于是我不愿声张我所怀抱的爱,但我从未否认过它的存在。


 


我在哥谭夜晚的街道上走着。风声,窗框碰撞的声音,流浪猫咪寻找同伴的叫声。我回忆着旅行日记之前的记录,提米没有否认他对家人的爱,芭芭拉女士也没有,甚至理查德在听闻我的困惑后也没有否认我的爱。我们为爱所伤却仍未摒弃这份沉甸甸的感情。所以呐,哥谭其实是存在爱的,对吧?


 


我想我终于找到了能够向杰森证明哥谭法则是偏颇的证据,我终于有资格对他说出“哥谭是有爱的”这种话语,心中不由一喜。然而沉溺思绪的人往往会由于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受伤,就这样溺死在自己的臆想里。他们的灵魂在那一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而不是现实,因此对于危险到来的判断会迟缓很多。我自然也不例外。以至于楼顶住户某块磨损严重的老旧窗框从正上方直直坠落的时候,我全然没有察觉到危险临近。


 


下一刻,我被人拎起衣领甩上了摩托机车。摔落在后座上的同时,重物坠地的声响堪堪传来。我回过头,看到自己原先站立的位置错乱地堆叠着屈服在重力之下支离破碎的木制窗框和玻璃碎片,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尚未缓过神来,摩托车的驾驶者突然来了个急刹车,于是我被惯性狠推了一把,一头撞上了身前那人的后背。


 


你他妈的刚刚在发什么呆!男人的低吼在耳边响起,我揉着发痛的鼻梁抬起头,毫不意外地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红色头罩。


 


对、对不起,我刚刚只是在想关于我朋友的事情。我急急忙忙在后座上端正坐姿乖乖坐好,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最近说对不起的次数开始变得越来越多。


 


什么狗屁朋友能让你他妈的连命都不要了!


 


等等!您这么说就太过分了!杰森他可是个很好的人!


 


虽然夜翼先生有告知过我,红头罩先生以前一直在哥谭的下层社会摸爬滚打,因此会习惯性地爆粗口,其实他大部分时候没有骂人的意思,但我一向接受不了别人对自己认定的朋友的诋毁,哪怕对方是无心之举。然而一连串的三个句子还没抛完我就开始后悔,可一旦开始就不能停下,看着红头罩先生陷入诡异的沉默,我意识到我成功惹恼了这位脾气火爆的义警先生。正急急地寻找合适的句子道歉时,对方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单词:


 


白痴。


 


红头罩先生瞥了我一眼,隔着头盔我都能感受到那和达米安分毫不差的犀利眼刀,他转过头,拧动车把,问,你家在哪儿?


 


我一五一十地背出地名,忽然想起自己从未在这个时间段找过杰森。他现在应该刚刚结束工作吧?说不定能见上面呢?我抓住红头罩先生的手臂询问在送我回家之前,您能不能先带我去见个朋友?对方闻言顶着面无表情的头罩转过头来,我鼓足勇气双手合十,在对方用看傻子一样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肯定,大概可以理解为女人的直觉吧。不过说真的,就连我自己也觉得在这个时间点提出这个请求我脑子一定是不正常了——上下打量着我的目光中,特别虔诚地对他说拜托了拜托了,我就求您这一回!


 


白痴。他又骂了一句,终是狠不下心拒绝我的请求,问道,地点在哪儿?


 


我们很快抵达了目的地。摩托刚一停下我就跳下了车,我把红头罩先生借给我的摩托头盔摘下来还给对方,然后一溜小跑冲进了楼道。我上到顶楼,杰森家的房门依旧紧锁着,门缝里也没有透出台灯之类的光线。我敲了敲门,无人应答。


 


喂,杰森,你在吗?我趴在门上,把耳朵贴在门缝边。屋里很静,如同黑暗一般的宁静。


 


太过安静了。仿佛之前这里有过的欢声笑语不曾存在。


 


我背过身,呼出一口气,倚着门板慢慢滑坐在地上。


 


曾听人说起过,缘分不可强求。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需要前生的五百次回眸作为交换。如果有必要相遇,终究会遇到。而离别终究是人生的主旋律。明明我已经习惯了告别。在机场,在地铁站。这是旅行所必须的而我深谙此道。我行走在路上,沿途经过几百个小镇,走过几千里土地,遇到过千万个人。我念念不忘中心城的繁华,海滨城的美景还有大都市的阳光。那些美好的景致难能可贵得如同清晨布鲁德海文浮起的晨雾,是我生命中不可多得的良辰美景。


 


可是我未曾像如今在哥谭一样,对那些城市倾注过如此之多的感情。


 


大抵是等待时间有些久了,红头罩先生走上来查看情况。看到眼前的情景,他默不作声地在我面前停下脚步,转身在我旁边坐下。他没有嘲讽说“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是被那位很要好的狗屁朋友赶出来了吗”之类的话语,他只问我说你见到他了吗?我摇头。他又问你的那个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说杰森是个很好的人他真的很好因为他人很善良很温柔但是又很孤独,他告诉了我哥谭法则还时时刻刻提醒我不要因为越界而受伤,但我想向他证明哥谭是有爱的结果我不仅给自己惹来了麻烦还惹他生气了。现在我终于找到了能证明哥谭是存在爱的证据可是我已经找不到他了再也找不到他了。


 


听着我把藏在心里的句子一股脑儿地吐露出来,闻言红头罩先生沉默了片刻似乎在寻找话题,最后他在愈来愈浓的黑暗中开口问我,你爱他吗?


 


我想起杰森的脸,想起他额头中间的几缕醒目的白发,想起他被我拖着跑了整整两个街区,最后却只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完全没有感到疲惫的样子,想起帮他买的辣热狗以及他房间里整整齐齐的衣物和枪械。他告知了我关于哥谭的法则,劝告我不要对哥谭怀抱爱。他与我相遇了又推开了我,可是我却迟迟不愿将他遗忘,不愿将他当做旅行路上的过客。


 


我为了向他证明哥谭是拥有爱的,我为了希求哥谭人对爱的肯定而留在哥谭。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心中的执念和偏颇的爱所以选择了留下,如今才发现是我错了。


 


我是为他留在哥谭的。为了杰森。


 


我希望向他证明哥谭是存在爱的,我希望那个孤独的灵魂能认识到,他是被爱着的。


 


他值得被爱。


 


面对红头罩先生的问题,我默默攥紧了衣摆,我想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他的。但是我想告诉他,哥谭是存在爱的,他是被爱着的,他是值得被爱的,请不要自顾自地推开所有人。我想说,他值得更好的生活。我不希望他一个人孤独下去。人生真的太长了,一个人的旅行很开心但是真的很累,能拒绝孤独一定要主动拒绝它,相信我没有人能比我更清楚那种感受。


 


但最后我只是咬着嘴唇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听到红头罩先生的叹息声,低缓沉湎。我扭过头去看他,但在黑暗中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他将我从地上扶起来,然后同我一起下了楼。


 


走在路上,我问他,您有爱过一个人吗?


 


他说或许在很久以前,我爱过,但是不是现在了。他说你到底不是一个哥谭人。爱会使人受伤。而哥谭人从不谈爱。


 


我想举出提米和芭芭拉女士的例子,我想告诉他哥谭是存在爱的。然而想起男孩落寞的脸庞和红发女子再也摆脱不了的轮椅,我选择了沉默。


 


出了楼道,蝙蝠灯映亮了半边夜空。我们并肩站在街道上仰望哥谭唯一的月亮。我没有急着回家。我仍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答。于是,彼时哥谭零点三十分的夜晚里,两个漂泊的不愿归家的浪子,在小巷的阴翳里闲聊着打发时间,评价着关乎哥谭的种种,最后落脚在爱上。


 


我问红头罩,您爱哥谭吗?他发出一声嗤笑,说没有一个人会爱上这座犯罪之城,哪怕那个人是蝙蝠侠。他说义警守护哥谭的理由与爱无关。他们是因为恨而行动的。他说爱会让人受伤,但恨不会。他指指穹顶之下明亮的蝙蝠灯问我,你知道为什么蝙蝠会投影在天上吗?顿了顿,又自言自语着回答:因为那是离哥谭最远的地方。


  


我掏出旅行日记,想把他的这段话记在本子上。无意间翻看到先前的记录,忽的想起,我曾信誓旦旦说要证明哥谭是存在爱的,哥谭是怀抱爱的,但最后我真正有所了解的,不过是像杰森、提米、芭芭拉一样的哥谭市民,像夜翼、红头罩一样个哥谭义警。他们不是哥谭的代表,他们是哥谭的一份子。哥谭人不属于哥谭,或者不仅仅属于哥谭,他们同样应该作为独立的个体,从属于他们自己。


 


我突然意识到这点。我长久以来坚信的证明方式是错误的。哥谭的人们大都不是完全公正的。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评定的爱与无爱。哥谭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他们都不能成为哥谭法则的证明者。


 


然而作为被认知的那一方,哥谭不说话。


 


我知道,我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理解哥谭的法则。但我并不忧虑,我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


 


从踏上哥谭的那一刻起,我的生命和哥谭便有了交集。而这个交集会继续下去,直到我从哥谭的生命里退出。


 


那天晚上,我最后谢绝了红头罩先生送我回家的好意。我们在巷口道别,蒙面义警先生跨上停在街角的摩托,一路疾驰,驶入哥谭昏暗的黎明中。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摸出口袋里,芭芭拉女士送给我的卡片。


 


我想,我会得到我想要的答案的。


 


关于哥谭。


 


关于爱。


 










【上篇FIN】


【中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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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看到这里的大家,非常感谢!【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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